您当前的位置:昆山消防工程 >> 消防动态 >> 行业新闻
消防动态
联系我们
联系电话:18963675513
联系人:熊泓淇
电话:0512-55176359
邮箱:kshtxf@126.com
地址:昆山市青阳中路220号
网址:http://www.kshtxf.cn
行业新闻
消防安全知识 苏州消防 苏州消防器材 昆山天宇消防 13862179348
日期:2018/11/28 10:08:51 浏览次数:

 苏州天宇消防 昆山分公司 消防维保  灭火器换粉  消防器材  消防工程(1)管理和控制厂区内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明火源,建立健全各种明火的使用、管理和责任制度,并认真实施检查和监督,杜绝非必要的明火源在厂区出现。

(2)甲、乙、丙类生产车间、仓库及厂区和库区内严禁动用明火,若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应经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或防火责任人批准,并办理动火许可证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。

(3)对于烘烤、熬炼、锅炉、焙烧炉、加热炉、电炉等固定用火地点,必须远离甲、乙、丙类生产车间和仓库,满足防火间距要求,并办理用火许可证。[5]

(4)焊割地点与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应保持一定的距离;动火场所周围要清除可燃物,如不便清除时,可用石棉或其他耐火材料遮盖和隔离;电焊导线绝缘应保持良好,接地线不能连在易燃物生产设备上;所要焊接的金属另一端不准放可燃物;焊接完毕应仔细检查现场,确认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。

(5)为防止烟囱飞火,燃料在炉膛内要燃烧充分,烟囱要有足够的高度,必要时应安装火星熄灭器。在烟囱周围一定的距离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准搭建易燃建筑物。

(6)为防止机动车排气管喷火引起火灾,机动车辆不准随便进入有爆炸危险的场所,如果必须驶入,要在其排气管安装火星熄灭器,并与危险物料保持一定的距离。[6]


文章来源:昆山航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www.kshtxf.cn,转载请标明出处,谢谢合作!
分享到:

上一篇:昆山开展“11·9秋季消防演习”活动

下一篇:昆山消防维保提醒您: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中应注意的问题

相关消防新闻
  昆山消防工程:织密安全网!这个街道多途径推进消防安全宣传 [2023-12-09]
  昆山消防: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增至22万人 [2023-11-08]
  昆山灭火器换粉:消防大讲堂 共筑安全墙 [2023-07-22]
  昆山灭火器:明确了!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这样做! [2023-07-21]
  昆山消防维保:海南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[2023-07-19]
  昆山消防提醒:别让孩子跑出你的视线 [2023-07-19]
相关消防器材
版权所有:昆山航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    联系人:熊泓淇    手机:18963675513 电话:0512-55176359
昆山消防工程,昆山消防维保,昆山消防器材 邮箱:kshtxf@126.com    地址:昆山市青阳中路220号   备案号:苏ICP备17054450号-1  技术支持:中谷网络